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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計劃資料文件

主要計劃資料文件
宏利環球精選(強積金)計劃

受託人: 宏利公積金信託有限公司
保薦人: 宏利人壽保險(國際)有限公司
計劃年度終結日: 3月31日
成分基金數目: 29

本主要計劃資料文件提供有關宏利環球精選(強積金)計劃(「 本計劃」)的主要資料,屬於要約文件的一部分。您不應單憑本文件的內容作出投資決定。

有關本計劃的詳情,請參閱本計劃的強積金計劃說明書信託契據

 

下載主要計劃資料文件PDF

   

強制性公積金(強積金)制度成立的目的,是協助香港就業人士透過定期供款累積退休儲蓄。除了獲豁免人士外,凡年滿18歲至64歲的僱員(全職或兼職)或自僱人士,都必須參加強積金計劃。如欲申請成為本計劃的成員,請將填妥的申請表送交我們。申請表可於下方下載 :

宏利環球精選(強積金)計劃僱員參加表格

宏利環球精選(強積金)計劃申請表格(自僱人士

如果您是僱主,您須瞭解與強積金有關的責任,包括登記新僱員、作出供款及申報離職僱員。如對僱主的強積金責任有任何疑問,請與我們聯絡。如欲申請成為本計劃的參與僱主,請將填妥的申請表送交我們。申請表可於下方下載 :

宏利環球精選(強積金)計劃申請表格(僱主

  • 您的退休需要;
  • 您預計在退休時累積到多少強積金及其他退休儲蓄;及
  • 您須作出多少儲蓄才足夠應付退休需要。

    

如果您是僱員(全職或兼職),您和僱主均須為您定時作出強積金供款。供款額是根據您的「有關入息」而定,計算方法如下:

每月有關入息

強制性供款款額

僱主供款

強制性供款款額

僱員供款

低於7,100港元 有關入息 x 5% 無須供款
7,100港元 至 30,000港元 有關入息 x 5% 有關入息 x 5%
超過30,000港元 1,500港元 1,500港元

「有關入息」是指僱主以金錢形式支付予僱員的任何工資、薪金、假期津貼、費用、佣金、花紅、獎金、合約酬金、賞錢或津貼,但不包括《僱傭條例》下的遣散費或長期服務金。

強制性強積金供款全數即時歸僱員所有,但不包括用以抵銷遣散費或長期服務金的僱主供款部分的強積金。

如您是自僱人士 , 同樣需要按「有關入息」作出強積金供款 , 供款額的計算方法如下 :

有關入息

每年

有關入息

平均每月

自僱人士供款

低於85,200港元

低於7,100港元

無須供款

85,200港元 至 360,000港元

7,100港元 至 30,000港元

有關入息 x 5%

超過360,000港元

超過30,000港元

360,000港元 x 5% = 每年18,000港元 30,000港元 x 5% = 每月1,500港元

不論您是僱員還是自僱人士,您都可以因應個人需要,考慮作出額外供款(即定期和非定期自願性供款、可扣稅自願性供款)及特別自願性供款(例如自選退休供款)。

如何開立帳戶

如您是僱員,您可透過僱主,於其所選的強積金計劃開立帳戶。

 

如您是自僱人士成員,您可自行選擇強積金計劃和開立自僱人士帳戶。

 

您可以在上述帳戶下的自願性供款專用附屬帳戶中作出自願性供款。

自己選擇的強積金計劃,辦理開戶手續。

 

(注意:雖然本計劃提供可扣稅自願性供款,部分強積金計劃沒有提供可扣稅自願性供款安排,您可從積金局的受託人服務比較平台查詢會提供可扣稅自願性供款帳戶安排的強積金計劃。)

自己選擇的強積金計劃,辦理開戶手續。

 

(注意:雖然本計劃提供自選退休供款,部分強積金計劃沒有提供特別自願性供款安排,您可從積金局的受託人服務比較平台查詢會提供特別自願性供款帳戶安排的強積金計劃。)

有關各類供款的詳情,可參閱本計劃的強積金計劃說明書 - 行政程序的章節。

    

參加計劃後,如您沒有給予我們任何投資指示,供款將會自動按照預設投資策略進行投資。有關預設投資策略的詳情,可參閱本計劃的強積金計劃說明書-基金選擇、投資目標及政策的章節。

您亦可選擇投資下列基金:

序號 成分基金名稱 投資經理 基金類型描述 投資重點 投資目標 管理費用(按每年淨資產值的某個百分比計算)
1.  宏利 MPF核心累積基金 宏利投資 管理(香港)有限公司 混合資產基金 — 環球 — 約60% 投資於較高風險資產,40%投資於較低風險資產 約60%投資於較高風險資產,其餘資產投資於較低 風險資產 提供資本增長
0.75%
2.

宏利MPF65歲後基金

宏利投資 管理(香港)有限公司
混合資產基金 — 環球 — 約20% 投資於較高風險資產,80%投資於較低風險資產 約20%投資於較高風險資產,其餘 資產則投資於較低風險資產 提供平穩增長
0.75%
3. 宏利 MPF利息基金 宏利投資管理(香港)有限公司
保證基金 — 本金保證 最少70%投資於 港元固定收益金融工具,最多30% 投資於其他投資 提供本金保證
1.75%
4. 宏利 MPF穩健基金 宏利投資管理(香港)有限公司
保證基金 — 利息保證 最多40%投資於股票及與股票有關的投資,其餘資產則投資於債券、 存款及其他投資 提供較為穩定的中期至長期增長
1.75%
5. 宏利 MPF退休收益基金 宏利投資管理(香港)有限公司
混合資產基金 — 環球 — 約20%至 60%投資於股票及與股票有關的投資 約20%至60%投資於股票及與股票有關的投資,其餘資產則投資於債券、存款及其他投資
 
提供定期及穩定收益以及長期資本收益增長
1.30%

註:上表所顯示的管理費用只包括基金及其基礎基金收取的管理費用,並不包括其他可能向基金及其基礎基金或計劃成員收取的費用及收費。詳情請參閱本計劃的強積金計劃說明書 — 費用及收費的章節。

您可參考積金局強積金基金平台所載的資料,比較不同的強積金基金及計劃。

   

投資涉及風險。請參閱本計劃的強積金計劃說明書 - 風險因素的章節,瞭解基金面對的各項風險因素。

每個基金均根據該基金的最新基金風險標記,獲劃分七個風險級別的其中一個風險級別。與低風險級別的基金比較,風險評級較高的基金回報波幅通常較大。每個基金的最新風險級別資料載於本計劃的最新基金概覽

    

如果您是僱員,您可以每年一次(1),選擇把現職供款帳戶內的僱員強制性供款所產生的強積金,由原本參與的計劃(原計劃)轉移至其他自選的強積金計劃(新計劃)。如轉移強積金時涉及出售保證基金(即宏利MPF利息基金或宏利 MPF穩健基金),請向我們查核有關基金的條款及條件,以免因轉移強積金而導致未能符合某些保證條件,令您可能無法取得有關基金的保證回報。關於宏利MPF穩健基金,如未能符合某些保證條件,您可能無法取得有關基金的保證回報。在您現職的供款帳戶內,可能滾存以下產生自不同來源的不同部分的強積金。各部分的強積金的轉移規定如下:

供款帳戶內不同部分的強積金

(由哪類供款產生)

轉移規定 收取轉移強積金的帳戶類別
現職期間的供款
僱主強制性供款 不可轉移
僱員強制性供款 每公曆年可轉移一次(1) 個人帳戶
僱主自願性供款
視乎原計劃的管限規則而定 個人帳戶
僱員自願性供款 視乎原計劃的管限規則而定 個人帳戶
以往工作的供款

 

 
已轉移至現職供款帳戶的強制性供款 可隨時轉移

個人帳戶或其他供款帳戶(2)

已轉移至現職供款帳戶的自願性供款 視乎原計劃的管限規則而定 個人帳戶或其他供款帳戶(2)

如果您是自僱人士或可扣稅自願性供款帳戶或個人帳戶持有人,您可以隨時把強積金供款帳戶、個人帳戶或可扣稅自願性供款帳戶內的強積金,轉移至其他自選的強積金計劃。

(1) 如果原計劃的管限規則訂明可多次轉移強積金,則不在此限。
(2) 只適用於持有兩個或以上供款帳戶的僱員。如僱員同時受僱於多於一名僱主,則會持有多於一個供款帳戶。
 

    

您可以選擇以下其中一種方法,主動處理在舊公司工作時所累積的強積金:

把強積金轉移至新僱主為您開立的「供款帳戶」

把強積金轉移至您現有的「個人帳戶」

如您本身並未持有任何「個人帳戶」及滿意舊公司所選用的強積金計劃,您亦可以考慮把強積金保留在舊公司的計劃中,以「個人帳戶」形式繼續投資。

轉移強積金的表格可於下方下載。如對轉移強積金有任何疑問,請與我們聯絡。

計劃成員資金轉移申請表(適用於自僱人士、個人帳戶持有人或終止受僱的僱員)

「僱員自選安排」— 轉移選擇表格(適用於僱員在現職期間把現職的強積金註冊計劃供款帳戶內的強積金累算權益轉移至自選計劃的帳戶)

計劃成員整合個人帳戶申請表(適用於整合多個個人帳戶至一個帳戶)

    

一般來說,理想的做法是定期檢討投資組合,因應需要對投資組合作出適當調整。

如何調整您的強積金投資組合?

您可填妥並向我們遞交一份新的投資指示表格。如新的投資指示涉及出售保證基金(即宏利MPF利息基金或宏利MPF 穩健基金),請向我們查核有關基金的條款及條件,以免因轉換基金而導致未能符合某些保證條件,令您可能無法取得有關基金的保證回報。關於宏利MPF穩健基金,如未能符合某些保證條件,您可能無法取得有關基金的保證回報。

您可以通過我們公司的網站或流動應用程式或使用互動語音系統登入自己的帳戶,直接在線向我們提交新投資指示。您亦可以使用我們指定的表格給予書面指示,並郵寄、速遞或傳真給我們。

宏利須在截止時間前接獲完整及有效的投資指示,方可在同一日內執行有關指示。詳情請參閱本計劃的強積金計劃說明書
 

    

當您年滿65歲時,可選擇提取強積金,或選擇保留強積金在強積金計劃內。

法例訂明只有以下六種理由才能提早提取強積金:

如果您在 65 歲或 60 歲提早退休時提取強積金,您可選擇一次性或分期提取。

法例並無規定提取強積金的期限。在申請提取強積金前,您應考慮個人需要。如您選擇把所有強積金保留在帳戶內,便無須提出申請,您的強積金將繼續按照您所揀選的基金進行投資。

提取強積金的表格於下方下載。

計劃成員申索累算權益

如對提取強積金有任何疑問,請與我們聯絡。

    

稅務

僱員可就強制性供款申請扣減薪俸稅,每年最高扣除額為$18,000。另外,僱員存入可扣稅自願性供款帳戶的供款,可享有稅務扣減優惠。我們建議您就個人稅務情況徵詢專業意見。

我們提供的文件

計劃成員會以書面或電子形式收到以下文件:

1. 在參加計劃後,會收到主要計劃資料文件、強積金計劃說明書及參與通知;及
2. 在計劃年度終結後三個月內,會收到計劃成員周年權益報表。

其他資料

本主要計劃資料文件只摘錄本計劃的主要特點,有關本計劃的詳情,請參閱本計劃的信託契據及強積金計劃說明書。有關文件可於下方參閱:

信託契據

強積金計劃說明書

本計劃持續成本列表(一份列明本計劃成分基金持續成本的文件),可於下方參閱:

持續成本列表

基金概覽提供有關本計劃個別基金的基本資料(例如基金表現)。有關文件可於下方參閱:

基金概覽

 

個人資料聲明

如欲索取最新版本的“有關《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的客戶通知”,請致函本公司的個人資料主任,地址為香港九龍觀塘偉業街223-231號宏利金融中心A座22樓。

 

本計劃有關的最常用表格和資料,包括上述的資料,可在我們網站的強積金頁面“表格及刊物”部分下找到。 如有需要,您亦可以致電我們的熱線。

    

如欲查詢或投訴,請與我們聯絡。
僱主熱線 (852) 2108 1234
成員熱線
(852) 2108 1388
客戶服務中心

香港九龍觀塘偉業街223-231號宏利金融中心A座21樓

互動語音系統 (宏利一線通) (852) 2108 1313
傳真號碼 (852) 2104 3504
郵寄地址 

香港九龍觀塘偉業街223-231號宏利金融中心A座21樓

網址

www.manulife.com.hk

由宏利公積金信託有限公司刊發。

如欲參閱宏利之私隱政策, 閣下可瀏覽宏利網站, 網址為www.manulife.com.hk。閣下並可要求宏利避免使用閣下的個人資料作直接促銷用途,如有此需要, 請致函宏利的個人資料主任, 地址為香港九龍觀塘偉業街223-231號宏利金融中心A座22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