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 – 宏利在香港及澳門營運的業務公司(「宏利香港」)今天公布2020年第四季及全年業績。儘管面對疫情影響,在經銷團隊的強勁表現及銷售勢頭帶動下,第四季及全年的核心盈利均錄得10% 的按年增幅並創下新高。
宏利香港及澳門首席行政總監戴明鈞表示:「我們在第四季及全年的核心盈利均創下新高。面對過去一年的巨大挑戰,這充分反映我們團隊的堅韌力以及宏利香港業務的雄厚實力。過去一年我們的團隊時刻保持致勝決心,他們的表現實在無懈可擊。」
戴先生續說:「作為我們主要銷售渠道的代理人團隊在2020年的表現尤其出色,其銷售貢獻佔2020年年度化保費等值銷售額的70%。與2019年所創下的年度新高相比,2020年來自代理人團隊的年度化保費等值銷售額繼續錄得非常穩健的表現,僅按年回落2%。在2020年11月和12月,來自代理人團隊的年度化保費等值銷售額更進一步回升,這受多項因素帶動,包括代理人團隊錄得強勁的生產力。期內我們積極開展招募活動,帶動代理人數目按年增長6%,而截至2020年底,代理人數目創下10,706人的新高。」
宏利香港業績概覽:
2020年全年核心盈利錄得63億港元,較2019年全年的58億港元增長10%。2020年第四季的核心盈利錄得18億港元,較2019年同期的16億港元增長10%。2020年第四季及全年的核心盈利均錄得按年升幅,這由於有效保單業務錄得增長,新造業務產品組合表現利好,保單持有人經驗有所改善,而新造業務量回落則抵銷了當中部分升幅。
2020年全年的年度化保費等值銷售額錄得60億港元,較2019年全年的67億港元下降10%,這由於針對2019冠狀病毒病疫情的限制措施帶來不利影響,以及內地訪港客戶的銷情回落所致。撇除內地訪港客戶的銷售額,2020年全年的年度化保費等值銷售額實際增長3%。2020年第四季年度化保費等值銷售額為15億港元,較2019年第四季的18億港元下跌15%,這主要受疫情的持續影響所致。
2020年全年的新造業務價值錄得36億港元,較2019年全年的42億港元下降14%,這主要由於銷情回落及市場利率下跌所致。2020年第四季的新造業務價值錄得10億港元,較2019年同期的12億港元下降15%。
2020年全年的財富與資產管理總流入達395億港元,較2019年全年的372億港元增長7%。2020年的公積金銷售額按年增長24%,這主要由於期內錄得大額銷售個案,以及來自代理人團隊的強積金銷售額取得佳績。2020年第四季的財富與資產管理總流入為100億港元,較2019年同期的104億港元回落3%。
戴先生補充說:「我們會繼續在2021年落實多項雄圖大計以進一步推動我們的業務增長及滿足客戶需求。我們會積極透過招募活動以拓展我們的專業代理人團隊,長遠目標是令代理人數目每年錄得雙位數字的增長。在加速數碼化方面,我們已預留超過2億3千萬港元的投資,用以提升與客戶接觸的數碼介面和代理人銷售工具。我們亦會繼續推出嶄新的康健及退休方案和客戶服務,以滿足香港、澳門和大灣區其他城市日漸增加的保障需求。」
宏利香港概覽
宏利香港透過宏利國際控股有限公司持有宏利人壽保險(國際)有限公司、宏利資產管理(香港)有限公司以及宏利公積金信託有限公司。作為宏利集團屬下的成員公司,宏利香港為香港、澳門兩地的個人和機構客戶提供一系列有關保障及財富管理的產品和服務。
宏利概覽
宏利金融有限公司是全球領先的金融服務集團,致力幫助大衆輕鬆作出明智抉擇,實現精彩人生。本公司的環球總部設於加拿大多倫多,在加拿大、亞洲和歐洲的辦事處以「宏利」的名稱營運,而在美國主要以「恒康」的名稱經營。本公司為個人、團體及機構客戶提供理財建議、保險及財富與資產管理方案。截至2020年底,本公司旗下有超過37,000 位員工、逾118,000位代理人,以及數以萬計的經銷合作夥伴,為超過3,000萬位客戶提供服務。截至2020年12月31日,宏利所管理和提供行政管理的資產總值達13,000億加元(約79,000億港元),而在過去十二個月支付予客戶的款項達316億加元。本公司的主要業務遍及亞洲、加拿大和美國,為客戶服務超過155年。本公司在多倫多、紐約及菲律賓證券交易所以股份代號MFC上市,在香港交易所則以股份代號945上市。
註:
i. 宏利香港涵蓋在香港的所有業務,包括保險、以保險為主的財富累積產品、財富與資產管理業務。
ii. 所有百分比率的變動均以按年或按季方式呈列。
iii. 宏利香港的核心盈利涵蓋保險及以保險為主的財富累積產品,但不包括財富與資產管理業務。核心盈利屬於非公認會計準則之財務衡量。有關核心盈利的詳細定義,請參閱宏利金融有限公司《2020年管理層討論及分析》內的「表現與非公認會計準則之財務衡量」一節。
iv. 年度化保費等值銷售額涵蓋保險產品、以保險為主的財富累積產品,但不包括財富與資產管理業務。年度化保費等值銷售額包含定期保費/存款銷售額的100%,以及整付保費/存款銷售額的10%。有關年度化保費等值銷售額的詳細定義,請參閱宏利金融有限公司《2020年管理層討論及分析》內的「表現與非公認會計準則之財務衡量」一節。
v. 新造業務價值指報告期內銷售額所引致的內涵價值變動。新造業務價值的計算方法是藉助投資假設,將報告期內售出的新業務之預期未來可分派盈利,扣除資本成本後得出的股東權益現值。該投資假設與計算內涵價值所採用的假設互相一致。新造業務價值不包括具有無關鍵性保險風險的業務,例如香港的財富與資產管理業務。新造業務價值是一項有用指標,可用以評估宏利香港新造業務的價值所在。
vi. 財富與資產管理業務總流入是一項新業務指標,包含互惠基金及公積金產品的所有存款。總流入是財富與資產管理業務的一項通用行業指標,旨在衡量有關業務在吸納資產方面的表現。
vii. 強積金市場佔有率,乃按計劃保薦人的強積金管理資產及現金淨流入計算。資料來源: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Mercer強積金市場佔有率報告》第5頁之報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