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 – 宏利在香港營運的業務公司(「宏利香港」)今天公布2021年第二季及上半年業績,期内核心盈利及新造業務價值尤其錄得強勁增長。
業績概覽:
核心盈利
年度化保費等值銷售額
新造業務價值
強積金市佔率
代理人團隊
宏利香港及澳門首席行政總監戴明鈞表示:「季内香港業務繼續錄得強勁的增長勢頭。截至2021年第二季,在過去15個季度内,我們的核心盈利已連續14個季度實現雙位數增長。2021年第二季度的新造業務價值,錄得自2020年初爆發2019冠狀病毒病疫情以來的最高按年增幅。回顧2021年上半年,首六個月的年度化保費等值銷售額亦連續八年錄得按年增長。」
戴先生說:「隨著市場氣氛好轉,我們積極採取合適的產品策略,並進一步拓展我們的分銷實力以滿足客戶需求,尤其是客戶在健康與退休保障方面的不同需要。我們的儲蓄及危疾產品銷售額在2021年上半年所錄得的強勁及持續增長,正好印證這一點。代理人團隊作為我們最大的分銷渠道,在推動保險及強積金銷售方面發揮了非常積極而富成效的貢獻。我們在招募代理人方面的速度超越同業,亦有助我們在市場上脫穎而出。我們將繼續大力投放資源以進一步拓展代理人團隊。」
2021年上半年的核心盈利錄得33億港元,較2020年同期的29億港元增長16%。2021年第二季核心盈利為17億港元,較2020年第二季的14億港元增長16%。這受惠於新造業務銷量的上升、利好的產品組合以及有效保單業務的增長。
2021年上半年的年度化保費等值銷售額錄得32億港元,較2020年上半年的30億港元增長8%。2021年第二季的年度化保費等值銷售額為15億港元,較2020年第二季的14億港元增長7%,反映本地需求持續強勁,以及來自内地訪客的需求錄得增長。
2021年上半年新造業務價值錄得23億港元,較2020年上半年的17億港元增長31%。2021年第二季的新造業務價值為12億港元,較去年第二季的8億港元增長46%,增幅受銷售量上升,利率造好以及多項產品管理措施所帶動。
宏利香港為客戶提供全面的健康保障,涵蓋多款自願醫保計劃及危疾產品。自願醫保計劃繼續成為頗受客戶歡迎的醫保方案,此類計劃在2021年上半年佔宏利香港的醫保新造業務超過70%。
在退休保障方面,宏利香港繼續成為強積金市場的領導者,按管理資產計算位居市佔率榜首。宏利香港在2021年8月9日正式成為安聯強積金計劃的保薦人,更進一步鞏固在強積金市場的領導地位。
宏利香港將於尖沙咀開設尊貴客戶中心,名為「宏利尊尚中心」,並定於2021年8月23日投入服務。該設施位處市區核心,位置優越,交通便利,方便代理人及經紀為高端客戶提供各類專門服務。這所佔地7,300平方呎、採用現代化裝修風格的尊享設施,面積是舊有客戶中心的三倍,會議室的數量也增加一倍,可為客戶提供更方便舒適的服務體驗。
戴先生續說:「繼我們承租國際貿易中心14.5萬平方呎的甲級寫字樓樓面後,宏利尊尚中心是我們在香港的最新一項重大投資。這一尊貴客戶設施的啓用,再次印證宏利對香港的堅定承諾,以及我們致力為香港市民以及在恢復通關後的訪港旅客提供以客為本的服務。」
照片:
宏利香港概覽
宏利香港透過宏利國際控股有限公司持有宏利人壽保險(國際)有限公司、宏利投資管理(香港)有限公司以及宏利公積金信託有限公司。作為宏利集團屬下的成員公司,宏利香港爲香港、澳門兩地的個人和機構客戶提供一系列有關保障及財富管理的產品和服務。
宏利概覽
宏利金融有限公司是全球領先的金融服務供應商,致力幫助大眾輕鬆作出明智抉擇,實現精彩人生。本公司的環球總部設於加拿大多倫多,在加拿大、亞洲和歐洲的辦事處以「宏利」的名稱營運,而在美國主要以「恒康」的名稱經營。本公司提供理財建議及保險方案,並透過環球財富與資產管理部「宏利投資管理」為全球個人客戶、機構及退休計劃成員提供服務。截至2020年底,本公司旗下有超過37,000 位員工、逾118,000位代理人,以及數以萬計的經銷合作夥伴,為超過3,000萬位客戶提供服務。截至2021年6月30日,宏利所管理和提供行政管理的資產總值達13,000億加元(約81,000億港元),而在過去十二個月支付予客戶的款項達313億加元。本公司的主要業務遍及亞洲、加拿大和美國,為客戶服務超過155年。本公司在多倫多、紐約及菲律賓證券交易所以股份代號MFC上市,在香港交易所則以股份代號945上市。
註:
i. 宏利香港涵蓋在香港的所有業務,包括保險、以保險為主的財富累積產品、財富與資產管理業務。
ii. 所有百分比率的變動均以按年方式呈列,強積金市佔率除外。
iii. 宏利香港的核心盈利涵蓋保險及以保險為主的財富累積產品,但不包括財富與資產管理業務。核心盈利屬於非公認會計準則之財務衡量。有關核心盈利的詳細定義,請參閱宏利金融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季管理層討論及分析》內的「表現與非公認會計準則之財務衡量」一節。
iv. 年度化保費等值銷售額的呈列,旨在使新造業務價值的披露與行業慣例保持一致。年度化保費等值銷售額涵蓋保險產品、以保險為主的財富累積產品,但不包括財富與資產管理業務。年度化保費等值銷售額包含定期保費/存款銷售額的100%,以及整付保費/存款銷售額的10%。
v. 新造業務價值指報告期內銷售額所引致的內涵價值變動。新造業務價值的計算方法是藉助投資假設,將報告期內售出的新業務之預期未來可分派盈利,扣除資本成本後得出的股東權益現值。該投資假設與計算內涵價值所採用的假設互相一致。新造業務價值不包括具有無關鍵性保險風險的業務,例如香港的財富與資產管理業務。新造業務價值是一項有用指標,可用以評估宏利香港新造業務的價值所在。
vi. 強積金市佔率,乃按強積金計劃保薦人的強積金管理資產及預計現金淨流入計算。資料來源:截至2021年6月30日的《Mercer強積金市場佔有率報告》第4頁報表。